<li id="ggsgy"></li>
<rt id="ggsgy"><acronym id="ggsgy"></acronym></rt>
  • <li id="ggsgy"><source id="ggsgy"></source></li>
    <strike id="ggsgy"></strike>
  • 當前位置:第一POS網 > pos機知識點2 >

    pos機單位非法經營立案標準

    瀏覽:88 發布日期:2023-05-31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非法經營罪數額認定標準是什么

    (1)違反國家規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及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
    (2)非法經營外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匯代理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500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100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經營報紙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或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500張(盒)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1.5萬份或者期刊1.5萬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5)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未達到追訴標準的非法經營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

    法律依據:
    《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第七十九條 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生產、儲運、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2.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二)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2.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3.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非法經營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3.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3.個人非法經營報紙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圖書二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五百張(盒)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一萬五千份或者期刊一萬五千本或者圖書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張(盒)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兩年內因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的;(2)因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業務,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3.個人非法經營報紙一萬五千份或者期刊一萬五千本或者圖書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張(盒)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五萬份或者期刊五萬本或者圖書一萬五千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五千張(盒)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兩年內因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業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又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業務的。
    (七)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2.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兩年內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的;(2)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非法金融經營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非法金融經營罪的 立案 標準如下: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非法經營 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3.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4. 違法所得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 代理 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九條

    3、非法經營案最新立案標準和量刑

    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有以下4種情況:
    1、非法經營食鹽達到二十噸以上;
    2、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再次違法經營食鹽者;
    3、違法數額在五萬元以上;
    4、違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3.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4、信用卡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

    信用卡套現屬于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
    使用pos機刷卡套現數額較大,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妨害信用卡管理司法解釋》第七條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會處六個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會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三款對持卡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作了規定。持卡人以套取現金為目的,通過POS機商戶實施套現行為的,一般不按犯罪處理;但如果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POS機商戶實施套現行為的,則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什么是非法經營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為了保證市場正常秩序,在中國對一些有關國計民生、人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資實行限制經營買賣。只有經過批準,獲取經營許可證后才能對之從事諸如收購、儲存、運輸、加工、批發、銷售等經營活動。沒有經過批準而擅自予以經營的,就屬非法經營。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證件。經營許可證或者有關批準文件,是持有人進行該項經濟活動合法性的有效憑證。無之則就屬于非法經營。
    3、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如非法從事傳銷活動、彩票交易;倒賣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口的廢棄物;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倒賣外匯、執照以及有傷風化的物品等。
    套現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1、違反禁止利用POS機進行信用卡套現的國家規定
    2、有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的行為
    3、情節嚴重,達到了刑法制裁的標準。這三個內容完整的構成了非法經營罪的客觀方面,缺一不可,否則將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單位犯本解釋第一條、第七條規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執行。

    5、pos機套現量刑標準

    pos機套現量刑標準如下:使用pos機為他人套現,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刑法》規定,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非法經營罪侵犯的客體應該是市場秩序,為了保證限制買賣物品和進出口物品市場,國家實行上述物品的經營許可制度。其中進出口許可制度是經營許可制度的重要內容,買賣進出口許可證和進出口原產地證明的行為除侵犯市場秩序外,還侵犯了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
    2、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3、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4、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5、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七十一條(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犯罪行為受過刑事追究的;
    (2)二年內因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拒不交代涉案資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贓款無法追繳的;
    (4)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4.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www.lol998.com/posjithree/172687.html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babsan@163.com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
    聯系我們
    訂購聯系:小莉
    微信聯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固戍聯誠發產業園木星大廈

    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固戍聯誠發產業園木星大廈

    舉報投訴 免責申明 版權申明 廣告服務 投稿須知 技術支持:第一POS網 Copyright@2008-2030 深圳市慧聯實業有限公司 備案號:粵ICP備18141915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宣恩县| 加查县| 陈巴尔虎旗| 大方县| 钦州市| 泾阳县| 桦川县| 溧阳市| 周宁县| 五家渠市| 锡林浩特市| 磐石市| 固安县| 宽城| 福清市| 长沙县| 宜兰市| 内丘县| 沧源| 湛江市| 屏东市| 闵行区| 安达市| 云梦县| 昌江| 房山区| 金昌市| 衡阳市| SHOW| 嫩江县| 诸城市| 堆龙德庆县| 平度市| 博客| 靖安县| 神农架林区| 肥乡县| 开原市| 泌阳县| 宣恩县| 临西县|